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*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:
近期,我国部分省份发生新型冠状病*感染的肺炎疫情。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新型冠状病*感染的肺炎重症病例(以下简称重症病例)医疗救治工作,确保重症病例得到及时有效医疗救治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组织工作
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*感染的肺炎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,加强组织协调力度,统筹医疗资源,认真组织做好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。要严格落实“集中患者、集中专家、集中资源、集中救治”原则,安排最强有力的医疗力量和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治。要进一步充实发热门诊、急诊和呼吸、重症等重点科室力量,加强人员药品物资保障。要成立省级重症病例医疗救治专家组,及时组织专家会诊,制定有效的医疗救治方案。
二、规范开展医疗救治
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,提高新型冠状病*感染的肺炎早期识别和鉴别诊断能力,重点